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十二五”时期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杭人社发[2011]13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现就今年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对象为全区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十二五”时期组织开展《物联网技术》、《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心理健康与调适》等公需课培训,力争到201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都轮训一遍。
凡今年需新晋升、聘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参加本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并通过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考试。
二、培训内容
2012年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与调适》一课的培训。
三、培训方式
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工作由区职称评审中心(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实施。培训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方式。集中培训与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在“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sks.gov.cn)”上公布。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和考务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按每人每期80元收取,资料费另行按实收取。
五、报名时间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6月20日前到萧山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体育路37号3号楼二楼)现场报名,报名时请随带报名表,并请提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本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请以单位名称命名。
联系电话:82637223。
继续教育既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又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希各单位切实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规划落实此项工作。
附:2012年萧山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报名表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