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萧山区义桥镇第二小学 >> 学校 >> 教研视窗 >> 继续教育 >> 正文


萧山区教育系统“做文明幸福教师”系列培训之教师法律素养暨 “六五”普法全员培训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92    更新时间:2012-6-12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政督〔20125

 


   关于印发《萧山区教育系统“做文明幸福

教师”系列培训之教师法律素养暨六五”

普法全员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推进“法律进学校”,着力抓好校长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经萧山区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宣传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萧山区教育系统“做文明幸福教师”系列培训之教师法律素养暨 六五”普法全员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萧山区教育系统“做文明幸福教师”系列培训之教师法

律素养暨 六五”普法全员培训方案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印发  教师  普法培训  通知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萧山区政府法制办、区依普办,区办事服务中心、档案局、

图书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1印发


附件:

萧山区教育系统“做文明幸福教师”系列培训

之教师法律素养暨 “六五”普法全员培训方案

 

依据《中央宣部、司法部于在公民中展法制宣教育的第六个五年划》,以及省、市、区“六五”普法划的相关要求,深入展宪法和教育法律宣教育,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特是提高校长的法律素及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推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同时为了响应萧山区委区政府提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文明幸福新萧山的号召,争 “做文明幸福教师”,特制订本培训方案。

一、培训对象

    萧山区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员工。

二、培训时间

20128-11月。

三、培训形式

本培训项目由区教育局督导室和区教师进修学校联合举办,采用二级培训方式,教育局督导室和进修学校负责对各校普法联络员进行培训,普法联络员对本校教师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

 

类别

普法内容

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教育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小学管理规程》(教育委员会令第26号)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教育委员会令第8号)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

人事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

校园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3号)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

民办教育

《杭州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

《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

五、培训管理

区教育局督导室和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管理和评价参训单位、学校,参训单位、学校负责培训、管理所在单位教职员工。

20128月,教师在浙江省培训管理平台上进行全员培训选课,学校负责审核;

20129月,一级培训启动;

201210-11月,各校完成二级培训,做好验收考核材料。

本次培训的基本考核原则为: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以评价促发展。

考核的具体要求为:

1.出勤要求:学员必须坚持完成规定培训内容,严格遵守培训考勤制度。

2.完成作业:各单位、各学校需制订本校普法教育计划,组织全体教职员工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集中培训由普法联络员讲课,分散自学时完成相应作业。进行校长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组织优秀普法教育和普法实践征文活动。

 3.培训结束后,进修学校将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在继续教育管理员会议上通知),并按完成情况,授予相应继续教育学分(满分为16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一二年六月十一

文章录入:韩成孝    责任编辑:韩成孝 
版权所有:萧山区义桥第二小学
学校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前黄村 邮编:311256 电话:0571-82215802
网站制作朝晖初中 章建峰(萧剑)   联系电话:13805758762 QQ:9802927